福建联合石化公司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

 

   2018年9月30日,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联合石化)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通过泉州市环保局审批,取得新版排污“身份证”。

   福建联合石化之前已取得福建省版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与全国版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在此基础上成功取得新版石化行业全国版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公司将实现“一证式”管理,为全厂固定污染源合规合法排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它也是公司生产运营期接受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书。

   新版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有效期为3年,延续核发是5年,包含了企业基本信息、许可排放限值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唯一的行政许可,明确了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是强化排污者责任这一生态文明改革目标的具体体现。

   本次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相关工作由福建联合石化自行填报申请,并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申报流程办理。在福建联合石化HSE部、技术与规划部、机械设备部等部门通力协作,成立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着手准备各项资料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小组成员历经2个多月的数据填报、校核、数据对接、平台数据录入,并在后期克服诸多审批过程中的困难,最终圆满完成取证工作。

   福建炼化公司安全环保处充分发挥“监督、协调、服务”职能,于4月份起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填报排污许可证取证企业工作进度安排,并每月跟踪上报完成进度;同时协调福建联合石化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排污许可、环境税与环保统计工作培训班。

   此次顺利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既是对福建联合石化公司环保工作的认可,也对今后依法依规完成新的环保要求提出挑战。

 


信息来源: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