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图文学习《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近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印发了《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正确理解《措施》的具体含义,小编特转发相关事故案例及漫画,图例结合好理解,快来学习吧!

一、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

【释义】各企业对全厂性大检修和单套装置停工检修作业都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检修方案,但是对设备日常维护和维修保养(如清罐作业)重视不够,尤其是“双边”的检维修作业,未明确具体负责人,工艺、设备及承包商人员缺少总体协调,导致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等作业关键环节失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346起上报事故中,37起均发生在日常检维修项目作业现场)。为强化责任,业主单位要对每个日常检维修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对方案编制与审查、工艺交出、过程监管、项目验收等作业全过程进行管控,承担全面责任。

 二、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

 【释义】本条款中的生产厂区是指正在运行的各类生产区域,不包括独立的新建项目或已安全交出并实施硬隔离的区域。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在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不得擅动业主单位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和场所。特殊作业的现场监护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监护资格;除签订维保合同且经过安全培训的、长期在责任区域从事电气、仪表、机泵及环境卫生的维护等人员,其余超出维保合同内容、超出规定施工区域以及临时性、一次性项目承包商人员进入正在运行的生产区必须由业主人员带领并限定作业内容及活动范围,作业时须有业主人员在现场。

三、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

【释义】目前部分项目施工作业现场无承包商管理人员,且未成立班组(岗组),作业交底不清、任务不明,导致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条款中的承包商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是指所有施工作业现场,包括检维修、新建项目等。施工作业期间必须有承包商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协调相关工作并担任特殊作业许可接收人;现场作业班组(岗组)必须稳定,明确班组(岗组)负责人及其职责,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四、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方技术人员组织。

 【释义】针对目前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普遍存在不符合现场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安全技术交底不清等问题,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业主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承担主体责任,确保措施有效、风险可控、责任落实。

 五、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

【释义】企业应完善现有的固定式监控设备,配备满足需要的移动式监控设备,实现特殊作业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全覆盖。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应实时传输至企业的监控中心或施工作业现场的区域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应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六、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

【释义】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要确认承包商做出合法分包的书面承诺。项目开工前,业主必须对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的,业主应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释义】承包商(包括监理)实行全员实名制,加强与政府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安部门信息平台的信息比对,未进行实名登记、存在诚信问题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为其自有人员或稳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应与其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手续。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业主单位组织的技能验证(采取实操考试、面试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验证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工种范围由各企业、石油工程公司、炼化工程集团自行确定,力工不得从事技术工种工作。

八、特级用火、一级起重、Ⅳ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释义】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含有或作业过程中可能形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窒息及情况不明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油罐清污、污水池(井)清淤、进入地下实施(地下室、废井、暗沟、涵洞、地坑、地窖、下水道等)、进入介质不明受限空间、进入难以彻底清理或存在危害介质挥发可能的受限空间、进入长期未打开过的受限空间作业等。业主方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基层单位、二级单位的领导,专业人员是指负责工艺、设备、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的技术人员。本条款明确的高风险作业,必须由业主管理人员进行带班,全过程参与施工作业、全面掌控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作业过程中,带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同时,由业主单位具备相应专业安全知识、了解施工方案、对装置工艺及设备相对熟悉的技术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各企业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用火、起重、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实施管理人员带班的范围和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可由总包或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带班。

 九、业主单位安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并赋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

【释义】督查大队应聚焦作业现场,根据作业风险和作业量,及时调整督查人员和技术力量,确保督查能力满足要求。要结合实际,制定现场督查计划,坚持每日现场督查,完成督查日报。企业应明确督查大队的职责,赋予其现场违章处罚的权限,确保其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严重违章判定标准》,对现场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及问责。对于督查大队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或二级单位不予及时处理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十、实施甲方(业主、总包方)人员积分考核、承包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双积分考核。

【释义】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甲方人员采取下岗、停职、取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承包商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严重违章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退。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分包商给予限制投标18-36个月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A级事故或者两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承包商,按较大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清退出中国石化市场。

 

每一起事故都是血的教训

每一条安全措施都担负着生命的责任

希望每一条安全措施都能为你保驾护航

希望大家时刻牢记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来源:奋进石化

 

 

信息来源: 
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