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炼化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福建炼化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岁末年初之际,从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传来喜讯,公司顺利通过了2020年中央文明委的复查复评,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11年公司公司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连续四届蝉联此项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三年为一届。被评选为全国文明单位以后,中央文明办每年会委派当地文明办对在届的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复评,如出现不符合文明单位创建相关行为,且比较严重的将直接撤销其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增强实力,精神文明建设凝魂聚气的理念,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攀升,形成了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生产规模,员工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不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在服务民生需求的同时,舞起福建省石化产业的龙头,为推动福建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福炼力量。借着创建和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的东风,公司在文明塑造中发展壮大,也将在持续进步中奋进腾飞,盛开更加璀璨的文明之花。 

信息来源: 
2021-01-15